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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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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909036-4-2019-00013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生效日期: 2019-11-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处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19年11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罚款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
  1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县长乐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三期)药王洞片区基础设施(供热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65.22019.2.14
  2田军红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田军红位于庆城县赤城镇赤城村南门组的塑料颗粒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田军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田军红处以行政处罚。    0.32019.3.14
  3庆阳博纳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阳博纳汇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庆城县天然气应急调峰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9.2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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