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0-0002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0-12-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庆城县十里坪加气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填报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庆城县十里坪加气站建设项目(报告表) | 庆城县十里坪村 | 庆城县立源油气有限公司 | 甘肃中环众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十里坪村,占地面积5246.03m2(约合7.869亩),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投资143.7万元,占总投资的11.05%。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主要设置6立方米CNG储气瓶组1台,CNG加气机2台;设置LNG工艺设备1套,包括60立方米的储罐1个,低温撬泵,BOG回收撬及LNG加注机2台;建设罩棚368平方米,站房102.63平方米,辅助用房586.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卫生间、围墙、绿化、道路硬化以及消防安全等附属设施。
|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1)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场地周围设置封闭围墙围档、道路硬化、洒水降尘;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完善排水设施;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2)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提高燃料利用效率;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环保的能源。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 施工废水:设临时沉淀池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不外排。 生活废水:施工人员来自附近农村,餐饮与住宿自行解决,洗漱废水泼洒场地抑尘。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降噪施工方式,设备合理摆放,应在设备噪音声源处进行遮挡,施工现场禁止鸣笛,搭设设备房或操作间并采取隔声措施,不可露天作业,严禁夜间施工,避免施工扰民作业。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经回收利用后统一送至政府指定的废弃建筑垃圾堆存点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堆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集中清运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放散废气,无组织废气以及厨房油烟废气。 放散废气产生量小,LNG、CNG放散废气通过放散管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抹布、冷凝液。 生活垃圾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废机油、含油抹布和冷凝液收集于专用收集桶中,设置专用危废存放间,满足危险废物暂存的规定,委托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运输时密封,防止泄露。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庆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自设备噪声、进出场站的车辆噪声以及放散管放散废气时产生的突发噪声。 项目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采取了减振、隔声的措施,对于夜间进出加气的车辆应加强管理,慢速行驶,禁止鸣笛,防止汽车怠速产生的交通噪声。放散管产生的放散噪声为突发噪声,持续时间短,可视为瞬时,禁止夜间进行放散作业。 |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3192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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