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境保护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4项(县第3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4项(县第3项)
反馈问题:一些县(区)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得不实,动真碰硬决心不够,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导致一些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整改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甚至有个别问题反弹回潮。在敷衍应对、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情况。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乡镇、部门协作联动,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庆城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该反馈问题,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全面起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消除存量,遏制增量,扎实开展环境问题整治。一是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和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27次,学习培训和研究安排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等工作。二是县委、县政府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分管领导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督查调研参与环保工作70余次,解决推动工作。年初,与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年终综合考评,按照《庆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及奖惩办法》,表彰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责令排名靠后的单位向大会作出检查,并将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绩效奖励、选拔任用、问责追究的重要依据。三是制定印发《庆城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7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工业企业、重点排污单位、河流河道、垃圾废物、油区环境、信访举报等排查整治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分片区、分行业、建清单、定措施、明责任、严时限,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44个,完成整治44个,完成率100%。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4—3222762
联系地址:庆城县新华街13号
庆城县整改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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