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以及省、市、县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牵头协调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提议案、意见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3、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订、监督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审批县管和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导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放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放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承担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开发、技术体系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全县环保队伍、业务和能力建设工作。
13、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由于机构改革,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22年11月,上挂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式职工35人,截止2022年12月底未上挂正式职工6人,隶属庆城县人民政府财政供养,退休18人,遗属2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概况及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93329.69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593329.6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329.69元,项目支出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83369.69元、遗属供养支出996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政策性配套0元,一次性安排0元,提前下达专项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由于垂改原因,县财政不在预算三公经费。
2、会议费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0元。由于垂改原因,县财政不在预算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其中:工会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交通补贴0元,福利费0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经费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为10205797.63元(累计折旧4733884.85元、净值5471912.78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6195531.00元(累计折旧2561277.31元、净值3634253.69元);通用设备1095822.55元(累计折旧977313.08元、净值118509.47元);一般公务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专用设备2375293.08元(累计折旧854619.85元、净值1520673.23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39150元(累计折旧340674.61元、净值198475.39元);无形资产原值1元,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年度预算1593329.69元,公共财政拨款1593329.69元;基本支出1593329.69元,项目支出0元。保证在2023年度完成各项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资薪金按时发放。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完成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做好各类项目执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使服务对象对生态环境相关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二)2023年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专项资金年度资金总额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由于垂改原因,县财政不在预算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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