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26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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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环发〔2025〕24号 关于印发《庆城县2025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环发〔2025〕24号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关于印发《庆城县2025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环境安全责任体系,消除影响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庆城县2025年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2025年4月25日
庆城县2025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实施“省级督导、市州监管、县区实施、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通过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区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高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和效率,提升管理和服务企事业单位发展的工作水平,强化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排查内容
在整体推进、全覆盖排查的基础上,紧盯“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加大对马莲河、黑河等重点流域、区域的排查力度。以石油开采、石油化工等行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道路交通运输、医药制造等区域和企业环境隐患,以及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同时加强地震、汛期、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环境风险管控。动态更新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坚决杜绝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一)排查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督促企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包括新改扩建实施)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风险评估、备案、演练等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救援队伍、人员管理、环境应急培训等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及管理情况;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在线监控设施使用(运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情况;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建立及闭环管理情况。
(二)排查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隐患。重点排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情况,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园区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园区应急演练定期开展情况,园区内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以及环境应急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园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
(三)排查重点水域流域环境风险隐患。逐个排查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河流水系沿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穿越水库、饮用水源地、河流等重点流域的道路和沿线临近道路,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行经路线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和养护情况;危险货物运输禁、限行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承运单位危化品运输台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摸清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的环境风险防范情况。检查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修与备案情况;检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企业超标污水直排、偷排入河等情况。将跨境河流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坚决避免造成跨境污染。
(四)排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五)排查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以及监管执法机制建立情况。加大危险废物及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紧盯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含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豁免类经营单位等)、重点产废单位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废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贮存处置情况,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属性鉴别情况;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等情况。
(六)排查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职能职责,指导督促涉及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的企业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配合做好协调推进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
(七)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促改。深刻汲取“十四五”期间全省重大(2021年嘉陵江“1.20”甘陕川交界断面铊浓度异常事件)、较大(2021年兰州市“4.25”黄河什川桥水质自动预警站石油类浓度异常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和2024年2起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宁县“6.17”新庄煤矿矿井水泄漏事件、兰州市“7.25”空气异味事件)经验教训,摸清辖区内涉石油类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水平,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重点排查石油开采、石油炼制企业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与演练情况;应急设施建设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设备的配备与运行状况,以及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督导相关企业全面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提升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压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源头风险防控水平,杜绝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八)强化敏感时段环境隐患排查。紧盯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等重要敏感时段,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坚持应急值守与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严防环境事故发生,确保假日期间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一是提前周密部署。对节假日、重大活动、汛期等重要敏感时段应急值守及环境风险隐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警惕、时刻听从指挥。二是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强化工作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三是突出重点工作。强化重点单位节假日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检查。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督查到位。
三、工作方式
督导企业、工业园区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方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及时自查自改自纠。各股室(中队)要明确辖区内环境风险底数,对责任片区环境风险源全面筛查,结合实际,5月15日前,建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清单(附件1),每月15日上报执法队办公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2)和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附件3)。
四、工作进度
(一)工作启动阶段(4月25日—5月10日)。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内的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内容明确、责任明晰。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10日—11月10日)。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强化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及时反馈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11日—12月15日)。及时总结全年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梳理排查重点区域、流域和风险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认真评估全年隐患排查工作成效,科学谋划下一步工作重点。
五、工作要求
(一)必须增强清查整改的紧迫感。进一步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切实认识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必要性,精心组织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为做好环境排查整改行动奠定思想基础。
(二)必须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建立健全内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督察、生态、水、气、土、核与辐射、执法、环评、应急等责任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同时,要主动与应急、公安、交通、消防、水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隐患,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作为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企业法人为企业环境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必须紧盯问题整改。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全面查,彻底改,坚决不走过场,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挂账销号,形成闭环管理,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附件:1.2025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组名单
2.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清单
3.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
4.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2025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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