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5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环发〔2024〕27号关于印发《庆城县生态环保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庆环发〔2024〕27号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关于印发《庆城县生态环境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庆城县生态环境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2024年4月23日
庆城县生态环境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
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庆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监督推进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纪办发〔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生态保护领域实际,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开展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全面排查设施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全面消除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出水水质不达标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问题,同时加强监管,每半年对出水水质开展监督性取样监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排查发现农村黑臭水体立即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推动问题整改,尽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牵头股室:土壤环境管理股
责任股室:各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二)整治工业噪声扰民问题
整治措施: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环评、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大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对无排污许可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未配套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在“两考”期间,联合教育、城市执法等部门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牵头股室:大气环境管理股
责任股室:各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三)整治处理群众反映推诿扯皮问题
整治措施: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环境信访办法》《庆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进一步畅通举报热线、微信、网络等举报投诉渠道,规范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流程,抓好重要节点维稳和重点人员稳控,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复信访和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回访工作。
牵头股室:执法队办公室
责任股室:各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四)整治生态环保执法“一刀切”问题
整治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组织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牵头股室(单位):执法队办公室
责任股室(单位):各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五)逐利执法方面问题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依法实施、计划统筹”的原则,全面实行执法检查计划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入推进“一业一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最大限度整合执法检查事项,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发生。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以罚代管等行为。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牵头科室(单位):执法队办公室
责任科室(单位):各执法中队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二、整治方式
(一)认真谋划部署。把“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作为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内容,各牵头和责任股室(单位)坚决扛起整治工作政治责任,对照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谋划,抓实抓细抓好整治各项工作。3月30日前要将整治公告在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将整治方案报县纪委。
(二)公布举报方式。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后,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整治公告,明确整治重点、举报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常态化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开展自查自纠。各牵头和责任股室(单位)要围绕重点整治事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分类施策抓好对号整改落实。对反复发生、屡改屡犯的顽瘴痼疾,要从制度机制、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找“病灶”、除“病症”、消“病根”,推动突出问题有力有效整改落实。
(四)查处风腐案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坚决纠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顽疾。同时,定期通报正反典型、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
(五)公开整治成果。各牵头股室(单位)于8月上旬整理报送整治工作情况,8月20日前向县纪委监委报送阶段性总结。12月上旬对整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总结,注重挖掘开展整治工作中的亮点做法和经验,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12月15日前向县纪委监委报送整治成果和工作总结。
三、整治要求
(一)强化统筹推进。要结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以最坚决态度、最有力举措,加强问题研判,找准整治切口,抓好问题整治,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牵头和责任股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集中整治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推不等不靠,凝聚强大合力,细化工作措施,主动沟通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共同抓好各项措施任务落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牵头股室(单位)每月底将《行业部门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局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县纪委监委。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群众反映、自查自纠、督查检查等问题及时回头检视,抓好整改落实,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认真研究,及时请示报告。对整治难度大、矛盾困难多的,要挂牌督办,点对点督促指导整改,力戒集中整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图形式,确保整治成效。
附件:《行业部门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行业部门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股室(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问题 | 自查自纠及督导检查情况 | 回应群众关切情况 | 备注 | |||||||
开展调研督导检查(次) | 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个) |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个) | 建立和完善制度数(项) | 移送问题线索(件) | 追缴金额(万元) | 受理群众投诉或反映问题(件) | 办结(件) | 公布整治成果(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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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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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扰民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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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群众反映推诿扯皮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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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执法“一刀切”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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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执法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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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
备注:此表由牵头股室统计填写,于每月底报送局办公室,所填数据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数据;局办公室汇总后每月3日前报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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