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8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保护和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
2、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保护土地资
源、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土地、矿产权属争议纠纷;承办群众来信来访,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3、编制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各类专项规划、计划,组织
落实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政策措施。
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落实耕地特殊保护政策,
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及其项目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城乡地政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地
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以及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
6、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
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让、转让等管理制定,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按规定落实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代表政府依法处置国有土地资产。
7、承担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秩序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
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划和监督矿业权市场,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组织对矿业权勘查、
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依法开展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价值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和县级重大地质勘查事项,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9、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
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依法组织自然资源各项规费、专项资金的征收、上
解、拨付、使用及其监管工作。
11、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测绘法》以及
相关管理规章;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和年
度计划;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负责测绘资质的资格审核、
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和质量监管以及测绘设施、测量标志的管理维护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独立核算机构1个,独立编制机构10个。
2.人员情况,共有编制94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工勤编制2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3个;财政供养总人数100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86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供养4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59.3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21万元,增长2.8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54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3.4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52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62万元,占27.96%;项目支出3257.65万元,占72.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52.1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8.06万元,增长3.3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6.93万元,增长24.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7.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89万元,占2.65%;卫生健康支出61.14万元,占1.4%;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城乡社区支出124.89万元,占2.85%;农林水支出270.00万元,占6.17%;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625.87万元,占59.98%;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80.21万元,占26.96%;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7.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6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4%。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97万元,支出决算为6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2万元,增长4.02%。公用经费7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9万元,下降34.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4.23万元,本年支出144.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0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7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89万元,下降34.59%。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100.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03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2.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2.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
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涉及7个项目,资金共计1026.05万元 ,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5%。
2、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我部门7个项目均已完成项目任务,城镇建设用
地耕地开垦费足额上缴省财政厅,村庄规划编制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已完成数据交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资金使用效率高,提高耕地保护工作和空间规划工作成果的及时性、可靠性,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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