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4-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全县有关城乡规划的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价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方案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起草县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开展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建设,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承接省市下放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发布灾情。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机构设置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各项工作落实;负责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人事、档案、机关保卫、保密、机要、信息报道及工、青、妇、计生、信访维稳、精准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人事工资、调配定级、考核、任免、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党员干部年报、工资计划、编报统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的收支管理和机关财务管理、物资供应调配、福利、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单位预算、决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
(二)用途管制股。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考核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充制度落实情况;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办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和安置落实情况;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工作;承担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三)调查监测确权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工作;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组织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
(四)自然资源利用股。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工作;负责全县土地收购储备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五)生态修复和矿业权管理股。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质环境的管理,编制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管理上级部门授权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的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发证;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计划;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六)测绘和规划股。拟定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审查管理,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管护;负责地图管理,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负责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实施情况;负责城市和乡村规划区内及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核定规划方案;负责核发城市和乡村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及
其它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许可;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
全系统共有正式职工101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9人,一般职工82人;党员58人。局机关临时工9人。)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520.93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9520.9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0.31万元,占15.13%;上年结转结余8080.62万元,占84.87%。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9525.93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425.31万元, 占14.96 %; 项目支出15万元,占0.0016%;上年结转支出8080.62万元,占84.8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440.3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0.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425.3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动。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1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1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1.05万元,减少80.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安排项目减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4年预算数为16.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4年预算数为66.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自然资源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232.0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3.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0.6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万元。
1.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1.19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1万元 。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1.58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1万元,减少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1.3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5.3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6.09万元,下降83.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47.62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1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部门管理转移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部门管理转移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未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7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未存在的问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未通报。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 7 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6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2024年度预算项目2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2个、三级指标1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1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庆城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含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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