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规划 |
县城东滨河路局部路段、B-06-08等地块及横二十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调整方案公示
按照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城东滨河路局部路段、B-06-08等地块及横二十路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我局委托兰州理工大学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庆城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调整方案》。
主要修改调整内容:《庆城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06-08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B-06-09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B-06-10用地性质为停车场,绿地率≥30%;B-06-11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容积率≤0.05,建筑密度≤5%,绿地率≥90%,建筑限高≤12米;横二十路为道路用地。现将以上地块及东滨河路局部路段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不低于0.5且不高于1.5(低层),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 米,调整后工业用地面积为 87.57 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区块用地性质调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十天,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调整方案有异议或建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县自然资源局,也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间,市民的意见建议可送到庆城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和规划股办公室,或发送邮箱:147736210@qq.com。
修改前用地性质 修改后用地性质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14日。
联系电话:0934-3222473
联系人:张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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