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1-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城乡规划 |
庆城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意义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我县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够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编制依据
(1)庆城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规划调整方案;
(2)庆城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庆城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4)庆城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5)庆城县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6)庆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依据《庆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庆城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规划调整方案》,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规模,进一步改造老城区,全力推进县城新区建设。保证基础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普通商品房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以良好的硬件环境承接优质工业项目进园落户,努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庆城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5)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2.0468公顷以内,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68.9997公顷以内,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在13.047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2.4356公顷,住宅用地2.8333公顷(均为棚户区安置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9675顷,交通运输用地163.1335公顷,商服用地0.6769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98.19%。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土地供应由城区向周边拓展,以旧城改造项目为主体,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新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提高县城旧城改造、新区用地的服务能力和支撑能力,促进县城城区的发展和建设。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力度,促进优质大型企业进园落户。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保证银西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微小企业等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加强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油田闲置存量土地,禁止圈占闲置土地。认真执行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积极引导其他重点企业向驿马、西川工业集中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坚决纠正批少占多、浪费土地的行为。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要积极探索有偿使用机制。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土地闲置。在土地出让前要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不得擅自调整。运用市场价格机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坚决纠正低价或变相低价出让土地的行为,严格禁止“零地价”。对工业用地以及商业、服务、金融、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覆盖面要达到100%。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自然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检查核验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由自然资源局局长田旷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
附件:庆城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庆城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 ||||||||||||
省 | 市 | 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房用地 |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 商品住房用地 | ||||||||||
甘肃省 | 庆阳市 | 庆城县 | 182.0468 | 0.6769 | 2.4356 | 2.8333 | 2.8333 | 0 | 12.9675 | 163.1335 | 0 | 0 |
小计 | 182.0468 | 0.6769 | 2.4356 | 2.8333 | 2.8333 | 0 | 12.9675 | 163.1335 | 0 | 0 | ||
小计 | 182.0468 | 0.6769 | 2.4356 | 2.8333 | 2.8333 | 0 | 12.9675 | 163.1335 | 0 | 0 | ||
合计 | 182.0468 | 0.6769 | 2.4356 | 2.8333 | 2.8333 | 0 | 12.9675 | 163.1335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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