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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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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城乡规划

​庆城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庆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意义

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我县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够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

(二)编制依据

(1)庆城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规划调整方案;

(2)庆城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庆城县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4)庆城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5)庆城县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6)庆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依据《庆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庆城县“两规”一致性处理规划调整方案》,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增量用地规模,进一步改造老城区,全力推进县城新区建设。保证基础设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加大普通商品房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以良好的硬件环境承接优质工业项目进园落户,努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庆城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5)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原则。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2.0468公顷以内,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68.9997公顷以内,国有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在13.047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1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2.4356公顷,住宅用地2.8333公顷(均为棚户区安置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9675顷,交通运输用地163.1335公顷,商服用地0.6769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重点项目的土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98.19%。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土地供应由城区向周边拓展,以旧城改造项目为主体,加快推进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新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提高县城旧城改造、新区用地的服务能力和支撑能力,促进县城城区的发展和建设。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力度,促进优质大型企业进园落户。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方针,保证银西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微小企业等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加强重点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油田闲置存量土地,禁止圈占闲置土地。认真执行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积极引导其他重点企业向驿马、西川工业集中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坚决纠正批少占多、浪费土地的行为。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要积极探索有偿使用机制。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土地闲置。在土地出让前要严格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供应方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不得擅自调整。运用市场价格机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不得随意减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坚决纠正低价或变相低价出让土地的行为,严格禁止“零地价”。对工业用地以及商业、服务、金融、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覆盖面要达到100%。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要严格约定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和规划条件、价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对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管。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没有自然资源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或检查核验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自然资源局下设办公室,由自然资源局局长田旷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落实。

 

附件:庆城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庆城县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省合计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房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小计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商品住房用地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182.04680.67692.43562.83332.8333012.9675163.133500
小计182.04680.67692.43562.83332.8333012.9675163.133500
小计182.04680.67692.43562.83332.8333012.9675163.133500
合计182.04680.67692.43562.83332.8333012.9675163.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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