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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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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0-0003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2-24 废止日期:
文 号: 编号:20201224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01224)

来源: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电话:0934-3222473

  1、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如下首次登记:

  (1)坐落于庆城县北区安宁路3号义顺园二区,1号楼0202室,建筑面积:127.72 m2。2号楼1803室,建筑面积:127.01 m2,用途:住宅。

  (2)坐落于庆城县北区安朝阳路13号华都园,1号楼1-202、2-202室,建筑面积:230.25 m2,用途:住宅;1-6A室,建筑面积:100.52 m2,用途:商业。6号楼1-1、1-3A、1-3B室,建筑面积:439.72 m2,用途:商业。

  以上小区原土地证、规划用地、建设许可、竣工验收等资料已经归档,现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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