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35823-2-2019-00010 | 发布机构: | 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19-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6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档案信息股 电话:0934-3222473
公告单位: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4日
附件:
不动产首次登记(1笔)
1、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庆城县供电公司申请办理马岭镇马岭村供电所的不动产首次登记,土地面积:6027.32m2,建筑面积:864.6m2,用途:公共设施。
以上1项经收件人审查,权利人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定要求,提请局务会准予办理首次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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