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35823-2-2019-00009 | 发布机构: | 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19-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6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城县自然资源局一楼档案信息股 电话:0934-3222473
公告单位: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不动产首次登记(1笔)
1、甘肃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驿马镇逸居欣城小区11、12、13、15号住宅楼的不动产证。其中:11号楼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962.88m2;12号楼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369.06m2 ;13号楼用途:住宅,建筑面积:4074.96m2 ;15号楼用途:住宅,建筑面积:3914.04m2 。
以上1项经收件人审查,权利人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不动产登记规定要求,提请局务会准予办理首次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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