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35823-2-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国土局 |
生效日期: | 2019-0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彦超申请办理位于驿马镇北湖洞自然村宅基地及房屋3宗的首次登记
1、庆城县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坐落于庆城县朝阳路13号华都园住宅小区2号楼、4号楼、5号楼,土地及房屋的首次登记。用途:住宅。其中:2号楼地上7层地下1层,共计78套,建筑面积6431.17m2;4号楼地上7层地下1层,共计96套,建筑面积4949.9 m2;5号楼地上7层地下1层,共计78套,建筑面积5809.24 m2。
2、甘肃腾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坐落于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驿马集贸中心逸居欣城的2幢、3幢、4幢,土地及房屋的首次登记。用途:住宅,原大土地证面积:74047.25 m2。其中:2幢占地面积:897.27 m2,建筑面积:5383.59 m2,共6层;3幢占地面积:836.83 m2,建筑面积:5020.97 m2,共6层;4幢占地面积:810.70 m2,建筑面积:4864.19 m2,共6层。
3、杨彦超申请办理位于驿马镇北湖洞自然村宅基地及房屋的首次登记,用途:住宅,批准土地面积0.4亩,建筑面积398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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