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35823-2/2018-32 | 发布机构: | 国土局 |
生效日期: | 2018-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关于对李爱琴等9宗国有土地登记的公告
现将庆城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对李爱琴等9宗国有土地登记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等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到庆城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未提出申请,将视为公布的权益合法有效,庆城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将依法对9宗进行土地审批、登记注册。
附件: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名单.xls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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