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21/2025-0002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3-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5(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因权利人潘红刚、王紫艳保管不善,将甘(2019)庆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310号不动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紫艳 2025年3月4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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