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2-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继承(受遗赠)公示 [2023]字第2号
位于庆城县朝阳路8号1幢4单元4层401室;庆城县庆阳路41-1号1幢1单元1至2层1室,1单元-1层2室,1单元-1层3室,1单元1至3层2室,1单元1至3层3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吴晓军于2019年死亡。现吴政泽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庆城县西大街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19119927008)提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庆城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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