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5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 |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庆城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4宗划拨国有土地244581.8平方米(合366.8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并注销证书。
1.原井下运输大队(贺旗井下基地路西),坐落于马岭镇贺旗村,权利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土地证号庆国用(99)第166号,面积74392.3㎡,合111.59亩。
2.筑路工程处,坐落于玄马镇贾桥村,权利人为长庆局第二技术服务处,土地证号庆国用(2002)第013号,面积136824.8㎡,合205.24亩。
3.筑路工程处(预制厂),坐落于玄马镇贾桥村,权利人为长庆局筑路工程总公司,土地证号庆国用(2002)第015号,面积22274.4㎡,合33.41亩。
4.筑路工程处(运输队),坐落于玄马镇贾桥村,权利人长庆局筑路工程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土地证号庆国用(2002)第014号土地闲置。面积11090.3㎡,合16.64亩。
有异议者请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庆城县自然资源局。
庆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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