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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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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193-X-2019-00007 发布机构: 林草局
生效日期: 2019-09-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8年度庆城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度

庆城县林业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城县林业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拟定林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地方性标准、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4、负责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5、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6、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改革工作。

8、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9、负责全县封山禁牧工作。

10、负责编制全县林业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省、市和县级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初审、呈报县级林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11、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森林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庆城县林业局成立于19753月,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为全额,核定行政编制11名,领导职数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工勤编制2名。截止2018底共管辖1个正科级单位(森林派出所),8个副科级单位(退耕办、林技站、防火办、绿化办、天保办、亚行办、林科所、林业综合服务中心),2个股级单位(蔡口集林场、马岭苗圃)。

2.人员构成情况

   庆城县林业局共有干部职工44名,其中:科级领导13名,其他科级干部5名,一般干部 21名,工人5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52.44万元,支出总计2,353.68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689.43万元、减少73.98%,支出减少6,688.19万元、减少74%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5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7.04万元,占99.36%;其他收入15.15万元,占0.64%。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5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31万元,占21.26%;项目支出1,853.11万元,占78.7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25万元,较上年减少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3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19.5万元,减少73.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1.48万元,减少49.7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整合。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3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3.12万元,减少73.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1.48万元,减少49.73%。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整合。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69万元,占3.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节能环保支出658.72万元,占28.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7.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整合;农林水支出1,589.63万元,占6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6.81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2.01万元,较上年增加37.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检查验收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压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经费压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出行。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林业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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