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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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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193-X/2018-19 发布机构: 林业局
生效日期: 2018-05-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森林派出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人员情况及机构设置
  庆城森林派出所隶属于县政府,正科级建制,现有职工9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9人(正科2人,科员及其他人员7人)。
  (二)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国家林业局、公安部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3.加强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行政案件。
  4.预防森林火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扑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加强联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7.制定森林公安装备标准,参与编制森林公安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协调警用物资的调拨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60982元,本年部门预算收入860982元。部门预算总支出860982元,基本支出860982元。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689482元,公用经费1715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庆城县森林派出所实有人数9人,预算按人员实有数进行下拨经费,每人每年18000元,共计162000元。计划2018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与2017年对比减少3%。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预算公用经费162000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7年底固定资产共计161505元。
  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按照2018年预算采购支出44000元,其中电脑2台10000元;平板电脑2部6000元;多功能打印机一台1500元;照相器材一套7000元;办公家具10000元;复印纸5100元;硒鼓、粉盒4400元。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xls

  森林派出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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