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1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城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庆林长办发〔2023〕1号
庆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城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庆阳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全面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工作,我办制定了《庆城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庆城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庆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庆城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
2023年是我县林长制工作由全面建立向推深做实、更好发挥效能转变的关键之年。林长制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庆城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在破解林草保护发展上下功夫,在加强林长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加快构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促进林长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推动全县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强化责任统筹推进
1.督导乡镇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完善组织、责任制度及考核体系,创新部门协作,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运行保障,确保高效顺畅。
2.完善林长履职尽责制度,建立林长“两单两函”机制,鼓励创新林长履职方式,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3.提请召开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全面总结林长制推行以来的经验和做法,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举办林长制工作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各级林长和林长办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4.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庆城县林长制工作制度》和《庆城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不断推进我县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
5.全面落实县林长办 、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关于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发挥协作单位职能作用。牢固树立结果导向,落实“林长制+林草重点工作”行动计划。
二、聚焦重点狠抓落实
6.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依托国土绿化试点示范、“一村万树”工程、森林植被恢复、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全年完成营造林5万亩,建成“一村万树”达标村27 个。
7.加大资源管护力度。严格按照林地审核审批规范,加强林地使用管理,开展 2023 年森林督查,完成新一轮林草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工作;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做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加大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管理。
8.推进林草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化调整国有林场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草原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保业务顺畅、责任到人。摸清碳汇资源家底,加快林草碳汇开发步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做大做精苗木产业,探索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协同推进乡村振兴。
9.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林草火灾预防,落实“四定五包九抓”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部门职责,完善指挥体系,加强林区火源管控和应急物资保障,建立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协同机制;扎实开展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做好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适时发布灾害发生趋势,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6万亩;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全域推进林区禁毒宣传和禁种铲毒工作,筑牢林草安全底线。
10.强化服务支撑保障。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加强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林草信息化和法治建设。
三、规范考核激励约束
11.报请县委督查室将林长制督查纳入年度督查计划,组织实施督查工作,重点督查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整改。
12.向县委组织部反馈 2022 年度考核结果,强化结果运用。完善林长制考核评分细则,优化指标体系,将森林可持续经营等重点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组织开展 2023 年度考核工作。
13.探索林长制督查激励措施,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激励支持,鼓励真抓实干。
四、完善机制精准发力
14.按期向县委、县政府、市林长办报告工作情况,配合开展工作督查。
15.按期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情况,在工作中不断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制度。
16.持续推动部门协作深化实化,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强化外部要素供给,促进协同发力。
17.深入重点生态区域及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县林长制工作动态,及时研判,科学分析,制定措施,推动解决。
五、强化支撑提质增效
18.健全林草执法监管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力量整合和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林草执法队伍弱化、力量不足及体制不顺等问题。借鉴经验,汇报衔接,创新机制,提高林草执法监督质效。
19.加强基层林草能力建设。积极发挥林长“指挥棒”作用,切实加强基层林草机构建设,解决基层无机构、无人员或机构弱化、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夯实林长制基层管护基础。
20.全面总结林长制工作经验。梳理、汇总林长制推行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林长中的先进事迹及开展林长制中的典型做法,集中宣传报道林长制改革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氛围。
21.探索建立林长制智慧平台。强化林长制网格化管理,推动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向数字化、智慧化转变,借助平台功能端口实现林长巡查信息化、问题处理高效化、资源数据动态化、资源管理公众化。
22.支持创新社会参与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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