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2-0001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甘资字[[2022]1号)、《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市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庆林发[2022]432号)有关要求,规范开展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全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全县林、草、湿资源的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科学评价林、草、湿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职责分工。县林草局成立县级工作专班(附件1),全面负责全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统筹和管理,监督局属各单位调查监测工作推进情况,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于9月中旬前逐级上报由领导小组审核后的监测成果。
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分工、时间安排、主要成果等详见《2022年庆城县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林草湿调查监测是一项重大的基础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基础支撑。统一开展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转变观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系统谋划,密切配合,履职到位,切实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协同推进。要加强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衔接。在组织实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相关地块图斑信息移送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当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四)保证质量。领导小组是本辖区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责任主体,统一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坚持分阶段分层级的全程质量管控,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行县级全面自检、积极配合市级复查、省级检查,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样地监测执行“首件必检”制度,加强自查、检查、验收和指导,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五)确保安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作为工作底线,
做到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按照《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人身安全,有关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落实保密管理各项要求,确保数据资料安全。
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庆城县林业和草原局 张琨珣 13884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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