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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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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395207-8/2018-36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效日期: 2018-05-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 指导本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9)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人秘股、基层股、刑解股、宣教股、社区矫正股5个股室,下设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3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和17个正科级乡镇司法所,县法教办、安置帮教办、社区矫正办3个办公室挂靠司法局。
  3.人员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共有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5人,工勤编制数2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12人,退休11人;遗嘱供养人员5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470333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9470333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9470333元,其中,基本支出8940333元,项目支出5300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373613元,公用经费566720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政策性配套270000元,提前下达专项260000元。
    2、公证处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37837.24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437837.24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437837.24元,其中,基本支出437837.24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公证处无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407602元,公用经费30235.24元。
  3、律师事务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54343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354343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354343元,其中,基本支出354343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344343元。
    律师事务所无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1)司法局2018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2017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元,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公证处2018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2017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592.84元,2017年预算公务接待费544.04元,与上年对比无减少了0.09%;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17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律师事务所无三公经费预算
   2、会议费
  (1)司法局2018年无会议费预算。
  (2)公证处2018年安排出会议费9000元,2017年预算会议费9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律师事务所无会议费预算。
   3、培训费
 (1)司法局2018年无培训费预算。
 (2)公证处2018年安排出培训费1200元,2017年预算会议费1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1.2%;
 (3)律师事务所无培训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司法局2018年安排公用经费566720元,其中:办公费560000元,福利费6720元。
 (2)公证处2018年安排公用经费30235.24元,其中:办公费1800元,印刷费360元,水费734.4元,电费1728元,邮电费1440元,物业管理费6000元,差旅费6120元,维修维护费600元,会议费9000元,培训费1200元,公务接待费592.84元,福利费360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300元。
  (3)律师事务所无公用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车辆;
   其他固定资产包括:
   本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评价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1)司法局2018年预算采购金额为286550元,其中;计算机预算采购金额为96000元,办公家具预算采购金额为100000元,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预算采购金额为43800元,信息安全设备预算采购金额为4800元,办公耗材预算采购金额为21000元,电视机等电器预算采购金额为8800元,复印纸预算采购金额为8750元,碎纸机预算采购金额为3400元。
  (2)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公证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律师事务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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