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395207-8/2017-31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9-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庆城县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心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 指导本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指导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9)指导和管理本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人秘股、基层股、刑解股、宣教股4个股室,下设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和17个乡镇司法所20个副科级二级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县宣教办、安置帮教办、社区矫正办3个办公室挂靠司法局。
3.人员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共有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5人,工勤编制数2人;实有人数124人,退休11人;遗嘱供养人员5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1289642.69元,其中,本年部门决算收入10742048.69元。部门决算总支出11289642.69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9642.69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年末无结转结余。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8547080.65元,公用经费2742562.04元。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司法局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 %;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 % 。原因是公车改革于8月31日封存,9月1日我单位公车已移交县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0246元,国内公务接待6次11人;公用经费总决算数减少,相应的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
四、决算数据需要说明的地方
1.结转结余资金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没有部门调整、审计调整。
2.“三公”经费总额较上年决算数无较大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767元,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全年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0246元,国内公务接待6次11人。
3.政府采购支出280,820.00万元,主要采购类型为货物,资金来源为一般决算拨款(补助)资金。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占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决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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