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庆城县司法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起草报送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负责乡镇(办事处)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办事处)、县直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各司法所干部。
(十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庆城县司法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有正科级派出机构(司法所)15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公证处)1个、股级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1个、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治督察调研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现有2个事业单位: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535.7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535.7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5.7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535.7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83.77万元,占90.10%;项目支出152万元,占9.9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535.7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27.9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5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1383.7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0.57万元,增长3.0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社会保险基数的提高。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24.63万元(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资金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5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其他项目4个,主要是法律援助及“八五”普法工作经费1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5万元、依法行政工作经费3万元、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费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公共安全(204类)司法(06款)行政运行(01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1.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1.04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其他司法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2025年预算数为5.2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费调整至遗属生活补助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5年预算数为121.1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社会保险基数减少;抚恤(08款)遗属生活补助(99项)2025年预算数为1.94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是遗属费调整至遗属生活补助科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5年预算数为4.4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68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缴费未列入在内,调整到行政运行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5年预算数为63.5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社会保险基数的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1.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长9.44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提高。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16.0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98.82万元,下降47.9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9.6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34.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40平方米,价值182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9.6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1、项目概况:法律援助及“八五”普法工作经费,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普法宣传,旨在为庆城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增强人民法治意识。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 2025年)〉的通知》
3、实施主体:庆城县司法局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及时拨付相关费用
6、年度预算安排:1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及时拨付2025法律援助及“八五”普法工作经费,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条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资金到位率达100% ,信息系统案件录入率100%,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12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7万元,增长15.6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一般性转移支付126万元,具体项目:2025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7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7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0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3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未按进度支付费用,导致该项目预算执行差。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0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3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未按进度支付费用,导致该项目预算执行差。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1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7个,转移支付项目3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 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 0 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3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35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庆城县司法局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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