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起草报送拟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3)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负责乡镇(办事处)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办事处)、县直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县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9)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纪检、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各司法所干部。
(1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行使本部门权责范围内的行政权力,承担相应的政务服务职能。
(12)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法治督察调研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政府法律事务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9个股室,下设15个正科级派出机构(司法所)、1个副科级二级事业单位(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1个股级二级事业单位(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
3.人员情况
庆城县司法局共有编制55名,其中行政编制数45名,工勤编制数3名,事业编制7名(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4名、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3名);实有人数104人,其中局机关在职92人,公证处5人,律师事务所7人;退休1 人,遗嘱供养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610896.54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14610896.54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1461089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2396.54元,项目支出19485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255410.9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20%。
2023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1398836.46元,2022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9376951.35元,同比增加21.56%;2023年公用经费1263560.08元,2022年公用经费1178459.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2%。
2023项目支出共安排1948500元,其中提前下达专项资金1680000元,政策性配套260000元,退休慰问金8500元。2022年项目支出1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4.62%。
(二)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90728.95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590728.95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590728.95元,均为基本支出。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08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02%。
2023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533446.15元,2022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395638.18元,同比增加34.83%,2023年公用经费57282.8元,2022年公用经费55239.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
公证处无项目支出。
(三)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2762.87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732762.87元,上年无结转。部门预算总支出732762.87元,其中:基本支出732262.87,项目支出5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5361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6%。
2023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732262.87元,2022年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人员工资支出753618.72,与上年对比减少2.83%;无公用经费支出。
律师事务所项目支出安排退休职工慰问金500元,2022年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加100%。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说明
1、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2022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元,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2、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2022年预算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465.06元,2022年预算公务接待费465.06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2022年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会议费
1、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无会议费预算。
2、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2023年安排会议费12000元,2022年预算会议费12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2023年无会议费预算。
(三)培训费
1、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本年安排培训费103840.02元, 2022年预算培训费100171.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6%;
2、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本年安排培训费4851.27元,2022年预算培训费4261.9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8%;
3、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本年无培训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四、单位经费情况说明
(一)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1263560.08元,其中:办公费460000元,福利费173066.7元,其他交通费用388200元,培训费103840.02元,工会经费138453.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经费20000元。2022年安排公用经费1178459.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2%。
(二)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57282.8元,其中:办公费20000元,物业管理费8000元,会议费12000元,培训费4851.27元,公务接待费465.06元,福利费8085.45元,工会经费3881.02元,2022年安排公用经费55239.8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69%。
(三)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本年无公用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一)车辆情况
1、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本单位2023年无车辆;
2、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本单位2023年无车辆;
3、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本单位2023年无车辆;
(二)其他固定资产包括:
本单位(局机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无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六、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一)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3年司法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4610896.54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2396.54元,项目支出1948500元。
(二)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2023年公证处部门预算总收入507652.3元,均为基本支出。
(三)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2023年律师事务所部门预算总收入732762.87元,其中:基本支出732262.87,项目支出500元。
整体绩效目标:一是保障在职人员104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二是围绕目标任务,突出司法行政引领,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三是立足服务民生,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发展司法行政工作;五是优化服务流程,推行“阳光司法”;六是注重管理质量,提升审批效能;七是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68万元,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指导全县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和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政府采购说明
(一)庆城县司法局(含司法所、庆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本年预算采购金额为514390元,其中:公用经费预算采购金额为27090元,上级专项资金预算采购金额为487300元。
公用经费:办公耗材预算采购金额为17090元,复印纸预算采购金额为10000元;
上级专项资金:办公设备预算采购金额171100元,办公家具预算采购金额36200元,印刷服务280000元。
(二)甘肃省庆城县公证处
本年预算采购金额为8645元,其中;计算机预算采购金额为4800元,高拍仪预算采购金额为2250元,办公耗材预算采购金额为1595元。
(三)甘肃陇凤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九、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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