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5-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5-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庆司发〔2025〕10号
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
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体系建设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24年度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已办结的所有行政许可案卷和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标准
参照《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下简称“两标准”)评查标准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基础标准不设分值,有一项内容不符合标准即判为不合格案卷。一般标准(文书规范标准)实行百分制,扣除不符合内容项的相应分值,余分即为评查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的文书按所占分值自动累加,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
三、评查方式
此次案卷评查,采取全面自查、互查互评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互查互评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随机抽查检查。
四、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2025年5月6日开始,8月中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评(2025年5月6日—5月30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依据“两标准”,逐卷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附表1、2),评查表按“一卷一表”要求入卷备查。自查工作结束后,撰写自查报告(附表3、4、5),自查报告要重点说明本单位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意见或建议,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送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二)互查互评(2025年6月3日—7月31日)。县司法局采取跨部门、跨区域等方式,重点对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水务、林草、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税务、住建、人社、水保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重点领域执法案卷以及乡镇综合执法案卷开展互查互评和随机抽查,督促评查工作高质量落实。
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整改和督促纠正。县司法局根据自查和互查互评、抽查情况,对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将具体情况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另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至少报送执法典型案例2例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整改提高(2025年7月31日—8月15日)。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梳理自查自评、互查互评案卷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县司法局将组织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案卷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也要做好典型案例甄选和发布工作,探索建立本系统行政执法案例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实施。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结合我县“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要求,统筹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案卷自查率在100%。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互查互评,严格评查标准,对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和纠正。
(二)严格检查指导,确保依法评查。县司法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案卷评查工作的检查指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既查存在的问题、看整改措施实不实,又评优劣质案卷、看评定结果准不准。
(三)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把案卷评查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起来,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不合格案卷、劣质案卷比例较高的执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给予通报批评,通过优劣质案卷剖析,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促进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联系人: 宋永全
联系电话:0934—3209200
庆城县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