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5-0003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2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关简介 |
庆城县公安局机关简介
一、机构职能
(一)单位名称:庆城县公安局
(二)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负责侦查和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和涉油犯罪案件,处置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骚乱;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全县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游等管理工作,审核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手续,指导、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等活动;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和管理,负责全县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处置突发暴力事件,侦破恐怖暴力案件,打击恐怖暴力犯罪组织,承办全县反恐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涉毒案件及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吸戒毒工作;负责对庆城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并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全县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监督管理,查处和办理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承办公安信访工作,保障公安民警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警察合法权益;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庆城县公安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是政府组成部门,建制为正科级,是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四)办公地点:庆城县庆城镇新城社区安庆路6号
(五)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0934-599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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