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5-1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7-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城县公安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全县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受理对人民警察失职行为的控告和申诉,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负责人民警察的教育和训练。
4、组织侦查破案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办理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刑事案件,处置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5、依法查处全县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6、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游等管理工作;审核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手续;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等活动。
7、依法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8、维护道路和城区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路障清理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9、组织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0、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信息网络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1、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羁押管教、行政拘留、强制戒毒工作。
12、承办劳动教养和收容教育工作。
13、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及重点要害单位的安全警卫工作。
14、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保障计划,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后勤服务。
15、会同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全县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和技术职称评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评授警衔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文化宣传工作。
16、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财务管理;督办、承办公安访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庆城县庆城镇北街社区北大街1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934-5994020
负责人:局长 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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