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15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4-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庆城县公安消防大队隶属武警序列,正营级建制,大队编制现役干部5人,现有现役干部4人,文职人员8人。
部门职责:消防大队在上级公安消防支队和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方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
7、教育部队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8、指导部队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部队的灭火战斗能力。
9、加强部队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部队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负责部队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1、搞好部队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和官兵生活水平。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1,846.00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451,846.00元,部门预算总支出451,84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1846元,项目支出260000元。以上资金均属财政拨款资金.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191846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政策性配套2600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说明
本年安排出国出境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2、会议费
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0元。
3、培训费
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机关运行费用。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本年预算安排办公设备购置10000元,办公家具购置支出30000元,印刷品制作支出20000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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