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2-0003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2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1年度庆城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1年度
庆城县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庆城县公安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庆城县公安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掌握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的对策;负责侦查和承办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处置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骚乱。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公安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行政建制,按照“一分局”(马岭分局)、“二中心”(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一所”(庆城县看守所)、“三室”(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纪委监察室)、“十一大队”(特巡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涉油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交通警察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的模式,有派出所19个。
1、马岭分局
负责维护西川经济开发区社会治安,确保西川石油矿区社会治安稳定。协助管理马岭、卅铺、翟家河、蔡家庙等4个派出所。
2、指挥中心
综合协调内设机构工作;负责110接报警、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收集、分析、汇总、研判和反馈公安情报信息;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制定对策;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内设机构工作;负责110接报警、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文秘、档案、机要、通讯及公安区域网络维护工作。
3、合成作战中心
负责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事件及110接、处警情的合成研判、预警防范;负责省、市两级公安机关下达指令的落地查证、深度经营、立案侦查、要素管控及作战效果总结反馈。
4、庆城县看守所
负责各类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转化和羁押场所安全防范及技术监控工作;负责第二破案战场深挖犯罪工作。
5、政工监督室
负责全县公安民警辅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党务、组织人事、教育训练、劳动工资、警衔、计划生育及妇女、工会工作。
6、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修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警用装备、办公设施及警务保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供应,保障业务工作正常运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基础建设项目的编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7、纪委(监察室)
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核查人民群众对民警辅警的检举和控告,查处民警辅警违纪案件;负责对全县公安系统内部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并受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8、特巡警大队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要警卫活动和重大活动的警戒、安检、搜排爆等安全保卫任务;参与重大抢险救灾任务;担负巡逻防范等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略
10、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治安管理,指导基层派出所的各项业务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依法对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公共娱乐场所、特种行业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的审查报批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和落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要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调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暴力性治安事件;指导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审核办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手续,管理全县公安外事工作;依法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指导、督促基层派出所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保安队伍建设。
11、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收集、通报刑事犯罪信息,负责刑事侦查和刑侦技术证据检验鉴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和逮捕,对刑事案件移送起诉。
12、禁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进行禁毒宣传教育;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督促落实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理;承办县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定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组织实施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4、涉油犯罪侦查大队
指导、协调各乡镇的油区治安行政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油区生产秩序的案件;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建设网上油区治安管理信息平台,发动群防群治;掌握、分析全县涉油犯罪情况,收集、通报、交流涉油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协调指导、督促督导长庆输油二处等油田专业管护队伍有效实施专业管护;组织、指导各派出所查处涉油行政案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或认为有必要直接办理的涉油行政案件,侦办全县涉油刑事案件;协调侦破市内外发生的跨区域涉油案件。
15、法制大队
负责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民警辅警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和公安执法活动;组织实施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开具本局法律文书和案件审核工作;受理本局管辖的听证、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参与本局案件讨论;负责公安信访等工作。
16、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依法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服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技术情报侦察和互联网信息监控巡查处置工作。
17、交通警察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考核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18、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民警辅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处理非法制造、贩卖、使用警用标志和器材的活动;负责维护民警辅警合法权益工作。
19、派出所
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人口管理工作;负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指导基层治保组织工作;负责查处治安案件,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等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158.36万元,支出总计11,158.3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582.95万元、增长16.53%,支出增加1,582.95万元、增长16.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6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61.1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3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6.26万元,占96.91%;项目支出341.26万元,占3.09%。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83万元,较上年增加-76.4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96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6.07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9.01万元,增长30.1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03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9.36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5.43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440.57万元,占94.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5.43万元,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8.62万元,占2.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07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2.27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96.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4.5万元,较上年增加926.22万元,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取暖费标准增加,医疗保险费增加。公用经费3,491.76万元,较上年增加1,048.64万元,本年度补发交通补贴436.03万元,大庆安保及“断卡行动”、“2021雷霆一号”、疫情防控等行动差旅费较上年增加187.35万元;用车次数也有所增加,加之车辆自身老化,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55.38万元,交警大队支出较上年增加369.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1.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行动、疫情防控等工作量增加,价值车辆自身老化,运行费用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43.06万元,2021年购置2辆警用小客车,4辆警用小轿车,均用于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94万元,主要原因是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老旧,运行费用较高,且已达到报废年限。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35万元。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4.5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勤务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38万元。
公务接待费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公安机关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交警大队接待费0.47万元未支出,本年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建党100周年安保”工作组较多,接待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6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9辆;国内公务接待58次,376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11元,车均购置费7.17万元,车均维护费5.6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1.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增加1,048.64万元,增长42.92%。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开展“断卡”、“百日攻坚”、“外流吸贩毒治理”、“2021雷霆一号”、“净边2021”、“陇风扫毒”、“禁毒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民辅警出差人次增加,信息网络建设费用增加。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30.06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各类在职培训、业务培训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印刷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9.6%。共组织对禁毒经费、警犬驯养经费、数字化城市建设、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户口本工本费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9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禁毒经费、警犬驯养经费、辅警服装采购等5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0.9元,执行数为3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的实施,极大地保障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了全局辅警管理,增加了辅警的归属感,保障了全县治安大局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款支付不及时,导致工程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财政沟通,及时按合同支付项目款,加快项目进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道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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