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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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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20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18-01-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庆城县公安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强化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11月1日、6日公安部及省厅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庆城县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组织治安、消防、派出所民警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有效减少和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严把重难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督关
  各乡镇派出所要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居住小区等六类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职责分工,各乡镇派出所要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有效利用网格化手持终端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2、逐级靠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派出所要按照《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部位,要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消防大队要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和各地派出所要开展联合检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防控基础控小火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县委政法委已将综治手机配发到各乡镇派出所,消防大队已对网格化录入及使用进行了培训,各派出所要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一步加强综治手机的使用率,从今年的使用情况来看,各乡镇派出所都存在使用率低,无专人管理操作等情况,市局已经对县局网格化录入情况进行通报,下一步县局将定期对各派出所网格化录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年底将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各乡镇派出所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消防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要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遏制小火亡人。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9日)。消防大队、各乡镇派出所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9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队、所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队、所要分行业、分领域集中约谈辖区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三)分类排查整治。要结合各自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所属辖区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集中进行整治。
  (四)加大执法力度。要将提升执法工作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封、罚款、三停、拘留”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消防大队要加强对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五)严格督导考评。县局将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县局将组织考评,通报各单位工作情况。


                                庆城县公安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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