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5-0003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12-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一、国道244线乌江线上行526公里100米(庆城县玄马镇白店子移动测速点位)。
二、国道244线乌江线上行542公里50米(庆城县庆城镇麻暖泉移动测速点位)。
三、国道211线银西公路上行315公里500米(庆城县马岭镇朱家河畔移动测速点位)。
四、国道211线银西公路上行329公里500米(庆城县三十铺镇韩湾移动测速点位)。
五、国道211线银西公路上行339公里50米(庆城县三十铺镇黄家洼移动测速点位)。
上述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庆城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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