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32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生效日期: | 2018-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庆卫发〔2018〕376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关于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赴南开区学习及培训资金拨付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按照《天津市南开区卫计委和庆城县卫计局医疗卫生帮扶协议》框架,经与南开区卫计委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培训安排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局里统一部署,及时安排参训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按期赴天津南开区进修培训或挂职学习。受训期间要严格服从南开区卫计委统一调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先进诊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经验,杜绝任何违纪违规和脱岗现象。
二是做好帮扶人员安置工作。县人民医院、县岐伯中医院要切实做好赴我县各位专家的住宿、生活等事宜,合理安排门诊及病区工作,组织好学术讲座、会诊查房等活动。
三是做好下年度人才培训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提前谋划,按照补齐临床短板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制定2019年度专技及管理人才交流培训计划,确保东西部卫生人才交流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规范使用培训经费。按照庆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庆脱领办发〔2018〕37号)要求,计划并拨付人才培训经费34万元。2018赴南开区进修培训人员补助标准按照《庆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10号)要求执行,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80元;伙食补助每人每天50元;住宿费按照实际安排住双人标准间,每人每天补助80元。以上3项合计每人每天补助210元。交通费暂由派出单位承担,2019年根据实际向县财政申请拨付。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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