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生效日期: | 2018-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是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
4.拟订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
6.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11.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
12.负责患者权益维护,保障患者在就一过程中的基本权益。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行政单位1个。
2.人员构成情况
年末实有人数82人,事业编制21人,行政编制27人,其中:在职人员48人,在职人员占单位总人数59%,退休人员31人,占单位总人数41%。
二、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26万元,比上年8007万元增长45.2%,增加收入36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13万元,2017年决算收入总计12139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拨至本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8万元,较上年8239万元增长42.36%,增加支出3489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的经费从本单位支付。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万元,同比增长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万元,同比下降2.71%;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2万元,同比增长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93万元,同比增长30%;
农林水事务支出123万元,同比增长100%;
其他支出0.98万元,同比减少99%。
按照经济分类决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2139万元,减去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1728万元,年终结余411万元,全部为2017年结转下年使用专项,无净结余。
三、“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0.71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39万元,同比下降56%,其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安排0.71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39万元,同比下降56%。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制度。
2.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7.53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我县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加强了对车辆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四、2017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2016年56万元,于上年减少20万元,降低56%。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上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车辆数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9.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万元。
4.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0个,资金共计0万元,占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有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5.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度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购置和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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