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XGK/2017-49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4-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卫计系统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庆城县卫计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庆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人民医院、岐伯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妇幼保健站、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岐黄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及18个乡镇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卫生系统共有在职职工900人,其中行政岗位13人,事业管理80人,工勤131人,专业技术676人(其中高级职称36人,中级职称137人,初级职称503人);离退休人员224人。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编制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卫生工作和卫生改革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疾病防治规划,提高防治对策,防治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公共场所、劳动、饮水、学校、放射性防护等卫生监督管理及卫生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公共卫生管理、监督及检查。
4.负责全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预防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负责全县医学教育,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7.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贯彻党的中医政策,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开展中西医结合,负责指导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
9.负责对医疗卫生收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10.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血地防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县血地病防治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地病防治工作。
11.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组织实施目标考核评估;负责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改善人口结构,稳定低生育水平。
12.负责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推广计划生育科研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组织计划生育病残儿材料的审核及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负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
13.负责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计划及有关计划生育专项计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落实、资金的审核发放。
14.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15.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县生育证的发放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及各相关责任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7.受县政府委托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1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设人秘股、财务股、医政股、中医股、规划与信息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疾控妇幼股、项目建设股、政策监督股、计划生育协会等10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卫计系统部门预算总收入107977347.83元,其中,本年部门预算收入93691323.49元,上年结转14286024.34元。部门预算总支出107977347.83元,其中,基本支出75012923.49元,项目支出18678400元。
基本支出中安排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51539647元,公用经费960486.49元。
项目支出中安排专项业务费8429500元,政策性保证项目3188000元,一次性安排8429500元,上年专项专项结转2506500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本年无出国出境费,与上年无变化;本年安排公务接待费20829元,与上年公务接待费21937.21元对比减少5.32%;本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0元,与上年257850元对比减少3583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进行了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公务用车费用相应减少。
(二)会议费。本年安排支出会议费57000元,2016年安排会议费57000元,与上年无变化。
(三)培训费。本年安排支出培训费34400元,2016年安排培训费31800元,与上年增长7.5 %。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安排公用经费960486.49元,其中:办公费59150元,印刷费11910元,水费57968.13元,邮电费4364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09953.38元,物业管理费36000元,差旅费185515.03元,维修维护费17200元,会议费57000元,培训费34400元,公务接待费20829元,交通费7000元,福利费10320,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9600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市、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继续将本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通过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将进一步加大推进绩效管理力度,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范围,以形成预算前期有目标审核、预算执行有跟踪评价、预算结束有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机制。
六、政府采购说明
本年度安排政府采购预算资金31146180元.60元。其中印刷品610000元、医疗设备购置16500000元、办公用品5860000.6元,车辆维修58000元,中药材种植1710000 元,电脑及耗材1815000元,其他4593180元。
七、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职责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出
出国(出境)支出:主要是住宿费、伙食补助、培训费用、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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