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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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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40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效日期: 2016-06-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5年庆城县人民医院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推进医院规章制度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为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 制定医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承担体检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5) 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协调临床用血和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7)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全面预算及全成本核算,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8)拟订并实施医院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科研攻关工作,做好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9)承担医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10)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庆城县人民医院内设以下三个职能科室:

(1)职能科室: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药械科、质控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科教科、财务科、门诊部。   

(2)临床科室;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骨伤科、传染科、精神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康复科。

    (3)医技科室:病理科、麻醉科、检验科、手术室、放射科、CT室、胃肠镜室、心电图室、超声检查室。

三、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及领导职权

核定庆城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15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0名(领导职数5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4名),专业技术编制117名。工勤人员14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47,889,88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66,407.16元,占64.03%;事业收入17,000,000.00元,占35.5%;其他收入223,473.69元,占0.47%。

2015年,决算支出47,087,022.16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42,695,087.16元,占90.67%;项目支出4,391,935.00元,占9.33%。按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1,061.46元,占4.63%;医疗卫生(类)支出44,605,960.70元,占94.73%;其它支出300,000.00元,占0.64%.

年末结转和结余802,858.69,其中基本支出结余223,473.69元。 项目支出结余 579,385.00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人民医院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54294元,较上年增加46180元,上升42.7%。主要原因是医院2015年转诊病人较多,5辆救护车维修维护费用较往年增多。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405.00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23,889.00元。主要用于上级医院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及分级诊疗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县县医院部门决算报表

 

庆城县人民医院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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