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36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庆城县庆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予以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4.运用适宜的中医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5.提供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
7.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8.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10.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11.提供康复服务。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14.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16.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气氛。
17.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主要任务和社区居民要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庆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级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5056609.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0945.84元,占86.84%;事业收入450289元,占8.9%;其他收入215374.3元,占4.26%。
2015年,决算支出4287295.94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861877元,占66.75%;项目支出1425418.94元,占33.25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87295.94元,占100%。
年末结转和结余769313.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2066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48648.9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0万元(用财政拨款收入支付),与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县庆北社区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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