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XGK/2016-31 | 发布机构: | 卫计局 |
生效日期: | 2016-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15年庆城县妇幼保健站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调查收集并掌握全县各乡(镇)及城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评比、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2.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定期召开妇幼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监测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统计分析各种信息,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并对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提出干预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组织实施《母婴保健法》,为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供技术服务,并实施监督管理。
5.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各项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并经常督促检查。
6.负责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指导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基层人员技术水平。
7.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妇幼卫生科学知识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
8.开展妇幼卫生科学研究,依靠科技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指导全县产、儿科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妇幼保健特色服务和妇产科、儿科临床业务,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马岭中心卫生院本级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997887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0062.79元,占81.6%;事业收入340000元,占3.4%;其他收入1488812.69元,占14.9%。
2015年,决算支出9086192.57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447337.57元,占92.9%;项目支出638855.00元,占0.07%。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805.65元,占2.9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815386.92元,占97%。
年末结转和结余892682.91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892682.91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妇幼保健站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0.7万元(用单位事业收入支付),减少1.528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18%。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县妇幼站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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