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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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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19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效日期: 2016-06-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15年庆城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协调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包虫病、布病、麻风病、疟疾、黑热病、肠道寄生虫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及计划、总结等其他文件汇总,收集地方病防治资料。

   3、开展地方病防治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

   4、组织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全县地方病普查、防治、监测及抽样调查,开展地方病防治科研,培训基层地方病防治人员,提高地方病防治水平。

   5、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碘盐、硒盐的供应计划与落实,开展全县碘盐、硒盐监督、监测工作。

   6、掌握管理防治经费、物资、药械等实用情况,充分发挥防治效益。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庆城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本级决算。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2054044.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915.7元,占99.85%;其他收入3128.47元,占0.15%。

2015年,决算支出1677700.2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38601.7元,占97.67%;项目支出39098.5元,占2.33%。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234.40元,占10.93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785557.40元,占89.07%。

年末结转和结余373215.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0314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2901.5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53万,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300元。来宾及相关部门交流、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2015年庆城县地病办部门决算报表

   庆城县地方病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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