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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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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3-0006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在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3.接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社区站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6.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有序的双向转诊服务。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庆城县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卫生监督协管室、公共卫生办公室、全科门诊等科室

人员情况。

2021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7其中:在职职工35人,退休24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按收入来源分析:

2021年度,我单位决算总收入501.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37万元,占总收入的84.18%;事业收入7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5.81%。

2、部门支出按支出性质分析:

2021年度,全单位总支出49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5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406.57万元,占总支出82.19%;项目支出88.06万元,占总支出的17.8%。

3、部门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析:

2021年度,全单位总支出494.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3.11万元,占总支出的69.36%;项目支出71.3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1%。

(二)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2.37万元2021年收入比上年相比减少10.49%,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

2、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94.63万元2021年增长率18.3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21年度,我单位年末资产总计430.56万元,其中:新增资产12.41万元,无形资产0元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购置办公设备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我单位2021年度整体经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1个,资金共计298.62万元,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庆城县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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