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1/2023-0005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9-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示
庆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位于庆城县北区定远路1号卫生大厦1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庆城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核定事业编制23人,设所长1名、副所长2名。现有工作人员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干部5名,事业管理干部14人,工勤4人,离退休人员11人。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执法任务。负责对县级管辖范围内的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计划生育实施监督管理;对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血液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实施卫生监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2.受理和审核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各类卫生许可证、培训合格证等证件的申请、发放、管理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对适用于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重大的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负责县级卫生计生处罚决定的执行。
4.对全县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事故进行调查,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计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对妇幼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6.负责对全县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7.负责对全县乡镇(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的业务指导、稽查与监督,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
8.承办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法律法规交付的其它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内设办公室、公共卫生监督股、医疗卫生监督股、计划生育监督股、法制稽查股、综合信息室6个职能股室。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317.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16万元,占总收入的93%;其他项目收入21.08万元,占总收入的7%。
2021年度,全单位总支出31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16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79.71万元,占总支出88.1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43万元,占总支出4.86%,项目支出22.08万元,占总支出6.96%。
(二)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1、2021年度总收入317.24万元,比2020年增加52.61万元,增加了16.58%,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调资和项目器械配置。
2、2021年度支出总额317.24元,比2020年支出增加了52.61万元,增加16.58%,增加原因是人员调资和项目器械配置。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决算总收入317.24万元。
2021年度,全单位总支出317.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08万元,占总支出的86.40%;商品与服务支出15.43万元,占总支出的5.82%;其他扶贫支出1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共占总支出的6.96%;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2.63万元,占总支出的0.82%;基本建设支出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元,债务利息支出0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个人与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年末取暖费和春节慰问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共计0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支出0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0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22万元,减少预算。
(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购置办公设备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整体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共计208.74万元,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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