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1/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庆城县地病办2021年部门决算公示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协调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2、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地方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包虫病、布病、麻风病、疟疾、黑热病、肠道寄生虫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及计划、总结等其他文件汇总,收集地方病防治资料。3、开展地方病防治宣传、普及地方病防治知识。4、组织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开展全县地方病普查、防治、监测及抽样调查,开展地方病防治科研,培训基层地方病防治人员,提高地方病防治水平。5、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碘盐、硒盐的供应计划与落实,开展全县碘盐、硒盐监督、监测工作。6、掌握管理防治经费、物资、药械等使用情况,充分发挥防治效益。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2万元,支出总计292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增加70万元、增长率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经费增加。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万元,占100%。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4万元,占;项目支出123.7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各类支出总额292元,相比2020年增加70万元,增长率3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37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4.87万元;项目支出123.7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接待费1632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护费、聘用人员工资、购置办公设备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根据汽车用途情况进行说明)。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度整体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1个,资金共计3.6万元,占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0%。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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