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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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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1/2021-000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9-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全县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检查监督全县统计法规的实施。

2.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

3.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5.为县政府考核提供统计数据。

6.审批、指导县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以及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7.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8.建立和管理本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

9.组织全县统计干部的继续教育、统计专业知识培训。

10.接受县内外统计信息用户的咨询,承接委托统计调查任务。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城县统计局隶属于庆城县人民政府,科级建制,现有职工14人,其中正式在职职工14人(正科4人,副科1人,科员及其他人员9人),雇用0人,临时0人,退休5人,离休0人,遗属0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93.3万元,支出总计193.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62万元、增长3%,支出增加5.6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万元,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104.4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7万元,占93.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53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7月退休1人,20208月调走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96万元,较上年增加7.49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正常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未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实际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未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费未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对企业补助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29.99万元,增长1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支付了统计调查单位入库奖补资金和2018-2019年移动统计专网费。2020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75万元,培训费主要用于开支省、市举办的七人普培训和统计年报会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印刷品、宣传品和办公用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庆城县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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