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怀版
  • 无障碍
  • 政务微信

庆城县人民政府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XXGK/2016-4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16-06-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庆城县统计局2015年财政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庆城县统计局是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国家规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工作。包括农村社会经济、规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上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劳动工资、能源、科技、社会、国内生产总值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2、承担国家规定的专项监测和抽样调查工作。包括贫困监测、小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投入产出、农产量、规下工业、限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下餐饮住宿业、农村固定资产、农业产业化、人口定点抽样调查的选点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国家规定的各项周期性普查工作。主要包括: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的机构组建、宣传动员、重点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收集审核、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开发应用、总结表彰等组织实施工作;一般普查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业务部门有关专业性普查的配合协助工作。
    4、做好辖区内统计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管理、拟定、审批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设计、制发地方统计报表,审查、公布地方性统计资料,协调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协作联合完成跨行业统计调查任务,保障全县统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5、做好全县统计服务工作。包括统计网络建设、汇集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年鉴、编发统计月刊、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完成地方补充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有据、适时、对路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做好统计法制建设工作。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会同清理统计报表。
    7、做好本局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公务组织、党建党务、后勤保障、设备配置、计算机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及办事效率。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庆城县统计局部门决算只包括统计局本级决算,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2031791.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240.16元,占94.3%;其他收入115551元,占5.7%。上年结转和结余369364.79元。2015年总收入2401155.95元。
    2015年,决算支出2271526.64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812375.64元,占79.8%;项目支出459151元,占20.2%。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4756.99元,占9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6769.65元,占9.1 %。年末结转和结余129629.31元。
   (二) “三公”经费
    2015年,庆城县统计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减少176.3元,下降1%。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954.7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3954.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832元。主要用于上级统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2015年庆城县统计局部门决算报表.xls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