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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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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QC-TJJ-2020-00004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20-04-14 废止日期:
文 号: 庆统发〔2020〕10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报送统计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
庆统发〔2020〕10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新时代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针对一些乡镇和项目单位统计队伍不稳定,人员调整频繁;统计员业务生疏,交接手续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不高;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各乡镇和县直项目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机构,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做好统计人员的更换接替工作,并在县统计局备案,确保统计工作正常开展。请各乡镇确定1名分管领导,1名农业统计员,1名项目统计员;各县直项目单位确定1名分管领导,1名项目统计员,于4月30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县统计局(统办大楼228室)。

 

                                   庆城县统计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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