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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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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8-16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18-06-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县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统计站,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县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促整改,抓好落实。


                                庆城县统计局
                                2018年4月10日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县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甘肃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和省、市、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系列批示精神,结合国家统计局在甘肃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切实贯彻落实市统计局关于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市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任务
  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法》要求和省、市《意见》各项改革举措,在全县范围内从以下六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一)集中学习宣传。全县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意见》《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再学习、再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打一场遏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攻坚战、持久战。要加大统计法制培训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方式通过在县政府常务会、党委常委会上集中解读、在县党校开展统计法律知识集中讲课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意见》《办法》及统计法律法规和各级领导批示精神的学习教育,着力强化统计法律意识。要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媒体、进企业、进乡镇”活动,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营造依法管统治统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开展检查。在全县范围内按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批零、住餐、文化产业、规上服务业等主要专业进行实地、全面核查,结合主要指标同比例口径修正工作,重点查纠2016年以来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弱项和短板、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查纠失实统计数据、统计资料管理是否完善、7种规范执行和9种台账是否及时续建以及是否存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问题。
  (三)逐一清点核实。围绕基本单位名录库和项目库维护更新,重点检查“两库”维护更新是否及时、入库要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联网直报数据是否遵守“四条红线”、网报环境是否畅通、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剔除违规入库企业和项目、相关数据是否匹配以及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漏报、代报等现象。
  (四)彻底清理纠正。全县统计系统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惩处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国统字〔2015]27号)和《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国统字[2016〕18号)以及省、市统计局关于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规定的文件和做法文件涉及的相关要求,重点清理由政府及部门直接给企业下达经济指标并诱导、要求企业按指标报数的文件,要求企业在上报数据时先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把统计部门作为县区某些指标总额、增速、位次目标的责任单位(包括第一责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这些指标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社消费品零售总额、单位增加值能耗、环境满意度、招商引资以及其他指标。
  (五)夯实统计基础。围绕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夯实,重点检查农村统计基础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基础台账管理及运行、业务建设、数据质量、统计人员管理、乡镇统计站“八有”和村级统计室“四有”建设成效巩固等情况。
  (六)营造统计生态。围绕推进依法管统治统,重点核查是否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全程痕迹记录制度,是否存在统计调查单位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统计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报送数据、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等问题。
  二、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5日-4月10日)。县统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印发《查处有关统计违法案件全县举一反三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4月20日)。各乡镇统计站对照整治的6方面重点任务, 乡镇统计站站长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要严,责任要实,措施要硬,迅速组织开展本乡镇的自查整改,按专业分类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治整改措施,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各乡镇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上报情况报告。
  (三)抽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按照《方案》要求,县局分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依法核查,依法查处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成效。
  (四)总结阶段(4月27日前)。总结专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专题上报市统计局和县政府。
  三、整改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县统计系统要高度重视这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全省举一反三工作,树立鲜明导向,进一步提高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敏锐性,高度警醒,提高认识,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推进改革、夯实基础、提高质量、增强主动的重要措施,把整改突出问题、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措施,以强烈的看齐意识推动专项活动扎实推进。
  (二)靠实责任。各乡镇统计站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严格按照“数责自负”“分级负责”的总要求,靠实各项整治责任,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对本次专项整治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主办为直接责任人,直接参与自查自纠工作全过程;专项整治工作要全程留痕,建立健全可查究可追溯的责任机制,压实各环节的工作责任。
  (三)细化措施。全体统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依法管统治统的严肃性,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省委省政府严肃查处甘肃折达公路问题为警醒,坚决摒弃以往工作疲于应付、雷声大雨点小、只动嘴不动手、浮在面上写报告等官僚作风,对于发现的问题,该立案的立案、该纠正的纠正、该整改的整改,举一反三找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真查真改、立查立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如查纠走过程,整改隔靴搔痒,在执法检查中有问题的单位,县上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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