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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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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6-7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16-1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

现将《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职责》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16113

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县情县力的调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系统工程,为高质量完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对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统计局: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设计制定普查方案,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负责农业普查经费的编制、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普查工作流程的制定、实施、落实普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普查的善后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普查试点实施、业务培训和各阶段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定全县质量控制责任制并组织落实;负责提请召开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和电视电话等重要会议;负责普查数据处理及普查资料的公布与管理,组织力量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的工作总结和表彰;负责有关农业普查的其他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全县农业普查各阶段宣传活动的协调及新闻单位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检查指导新闻单位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做好农业普查的其他有关工作。

县委农村部:参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研究应用工作;参与农业普查有关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对农业普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普查资料开发研究规划,根据需要参加普查资料开发研究工作。

县编委办: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提供全县农业普查单位名录;根据需要参加普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发改局:负责全县农业普查物资保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支持工作;负责向县农普办提供全县有关农村投资、农业项目等资料及农业普查需要的其他基础资料;负责农业普查课题立项工作。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保障方面事项,与县农普办联合下发全县农业普查有关经费文件,协调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乡镇普查办提供公共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普查资料。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公安局:负责提供农业普查所需总人口和农业人口(户籍、流动、外来人口)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的论证工作。

民政局:负责提供乡镇和行政村等相关行政区划资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等相关资料;协调和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民政数据方面的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向普查办提供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资料;普查人员抽调配合工作;协调和处理普查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司法局:负责全县司法系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涉及司法部门的普查基础数据清查、上报工作;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国土局:负责提供全县国土面积、农业用地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普查数据的指导、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协调农业土地利用情况的普查数据评估;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水务局:负责提供有关农田水利服务单位名录库及相关资料;协调和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衔接各乡镇灌溉面积等专业数据。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农牧局:负责提供与农业普查相关的农业行政记录,如:农业合作社名录、农业经营单位名录、屠宰企业单位名录;负责做好全县农业系统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业务和宣传工作;参与普查结果的认定和考核工作;参与普查重点课题研究;协调农、牧、渔业生产单位及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组织实施;提供有关“三农”方面的资料数据;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普查表中有关农业机械、农业设施、耕地流转、农业保险、农户生活情况等调查方面的事项;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负责衔接各乡镇各类农作物种植面积、牲畜饲养量及水产品产量相关专业数据。

林业局:负责提供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林业生产等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林地面积、林地确权与流转、林业生产单位及林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衔接各乡镇林地面积、苗林产量等专业数据;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果业局:负责提供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果业生产等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有关果业生产单位及果业服务业单位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衔接各乡镇果园面积和水果产量等专业数据;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文广局: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对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指定专人具体协调;负责提供有关农村文化方面的部门数据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政府研究室: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检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负责为农业普查提供相关的政策理论依据;对农业普查组织实施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

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等与普查相关的行政记录事项;负责提供全县贫困村名单;根据需要参加普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农发办:负责提出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建议、措施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根据需要参加普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县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和商品交易场个数等普查资料;参与农业普查有关工作的协调和组织,负责协调本系统配合提供有关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服务企业和涉农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数据;协调处理普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参加全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

国家统计局庆城调查队:负责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测量。具体包括:制定农作物播种面积遥感工作计划、方案及相关细则;完成经费预算、设备、软件、遥感影像数据源采购;负责样本抽选、质量监督遥感测量事后质量抽查,最终测量结果审核。参与农业普查办公室的工作,协同完成有关普查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参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督查、指导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论证工作;配合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并协调各部门农业普查工作。

附件:

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乡名单

附件

庆城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乡名单

乡镇名称

成员单位

庆城镇

宣传部

驿马镇

农村部

高楼乡

公安局

赤城乡

扶贫办

玄马镇

编委办

白马铺

政研室

卅铺镇

农牧局

马岭镇

林业局

桐川

发改局

南庄乡

民政局

土桥乡

司法局

太白梁乡

人社局

蔡口集乡

国土局

翟家河乡

水务局

蔡家庙乡

农发办

熊家庙办事处

文广局

葛崾岘办事处

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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