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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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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XGK/2015-5 发布机构: 统计局
生效日期: 2015-07-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庆城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庆城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庆城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城县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代章)2015年7月30日

庆城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庆城县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制定和协调1%人口抽样调查有关政策;组织1%人口抽样调查的动员和实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一、职责分工

    庆城县2015年开展的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县情县力调查,不仅需要广大居民的配合和支持,也与许多部门关系密切,需要明确部门的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圆满完成庆城县1%人口抽样调查,为制定全县宏观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具体安排如下:

    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各乡、镇户籍人口、暂住人口等资料,并指导各乡镇派出所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提供新生儿及人口计生、流动人口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县委宣传部、文广局负责做好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做好调查的协调配合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全县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和户口寄挂信息资料,协助做好调查统计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工作。

    县教育局、县住建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工作方式

  (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庆城县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问题。

  (二)庆城县1%人口抽样调查日常工作由庆城县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经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印发,一般性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签发。

  (四)1%人口抽样调查涉及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需要协调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经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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