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395194-8/2017-14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生效日期: | 2017-09-2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公告 |
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惠农政策补贴
基本概念:为切实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提高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故对饮水困难的乡镇、村实施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补贴对象:对实施分散供水工程(小电井、水窖)的农户进行补贴。
补贴程序:
1.由饮水困难的乡镇、村到农户家进行调查、摸底;
2.上报该村饮水困难的农户花名册;
3.对实施小电井的农户每户新打井筒1眼,并配套水泵、上水管、电缆线等设施;对实施集雨水窖的农户每户新建30m3水窖1口,100m2集流场1处,并配套水泵、上水管、电缆线等设施。
实施政策: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统一实施。解决措施主要利用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小电井、水窖)解决。
补贴内容:
1.小电井:新打井筒1眼(平均井深60m)、并配套水泵、上水管、电缆线等设施(井深超过60米由群众自筹)。
2.集雨水窖:30m3水窖1口、100m2集流场1处,并配套水泵、上水管、电缆线等设施。
政策来源:(庆市水发〔2016〕527、528、529、530号)设计方案批复;(庆政发[2017]1号)实施方案批复。
主管部门:财政局、水务局
监督部门:县委农村工作部、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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